2018年5月,采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对海河流域45条跨省河流的70个省界断面进行评价,其中有9个省界断面河干或断流,参评项目包括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等,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结果如下:
参加评价的61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有23个,占评价断面的37.7%;Ⅳ~Ⅴ类水质断面18个,占评价断面的29.5%;劣Ⅴ类水质断面有20个,占评价断面32.8%,详见图1。
与2017年5月相比,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呈下降趋势,所占比例由51.8%下降为32.8%。
与2018年4月相比,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呈下降趋势,所占比例由41.9%下降为32.8%。外沟门、东店等断面水质由劣Ⅴ类变为Ⅲ~Ⅴ类水质。
海河流域省界断面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总磷等,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