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采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对海河流域45条跨省河流的70个省界断面进行评价,其中有32个省界断面河干、结冰或断流,参评项目包括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等,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结果如下:
参加评价的38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有17个,占评价断面的44.8%;Ⅳ~Ⅴ类水质断面7个,占评价断面的18.4%;劣Ⅴ类水质断面有14个,占评价断面36.8%,详见图1。
与2017年2月相比,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呈下降趋势,所占比例由45.3%下降为36.8%。
与2018年1月相比,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呈上升趋势,所占比例由35.7%上升为36.8%。里老节制闸水质断面由Ⅴ类变为劣Ⅴ类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