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委印发《海河流域水质资料整编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海河流域片水质资料整编的技术细节和标准作出统一规范,为切实提高海河流域水质资料整编成果质量提供了保障。
《规定》是以《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具体要求为标准,以海河流域水质资料整编工作经验为参考,在充分征求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的流域水质资料整编规范性文件。其主要对海河流域水质原始资料整编、年度资料汇编与审核流程,基础表格填制说明,流域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与取用位数修约规定,合规合理性审查,整编成果质量要求,整编成果资料保存要求等水质资料整编技术细节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规定》的印发,使水质资料整编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进一步提高海河流域水质监测成果管理水平,提升水质资料整编质量打下了基础。(水保局 王洪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