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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完成京津冀晋四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首次流域督导检查
http://www.dlhjhb.com 时间:2017-04-21 15:22:56 来源:海河水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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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海河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日前,海委派出4个督导检查组,由海委副主任王文生、户作亮、田友、翟学军分别带队,对流域内山西、天津、河北、北京四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开展了2017年第1次流域督导检查。

按照海委《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方案》安排,海委将于2017、2018年共组织6次督导检查,每年分别开展3次,此次检查是2017年首次检查,也是全部6次督导检查的首次检查。充分开展好首次督导检查,切实打好底、起好步,对做好后续督导检查和加快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意义重大。为此,在首次督导检查开始前,海委专门组织各督导检查组深入学习贯彻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对督导检查组全体成员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业务培训,确保了督导检查工作紧张有序、高质高效开展。  

在北京,督导检查组听取了北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大兴区老凤河、昌平区蔺沟河,查阅了工作资料,开展了座谈交流;在天津,督查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天津市和宝坻区有关情况汇报,查阅了工作资料,现场查看了宝坻区导流河、潮白新河河长制管理情况;在河北,督导检查组分别听取省、市、县三级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与有关人员座谈交流,深入了解河长制体系建立、方案编制、任务细化、制度建立等情况;在山西,督导检查组分别听取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有关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跨省河流冶河山西段,与市县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督导检查组分别与四省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交换了意见,提出明确要求。 

从督导检查情况来看,京、津、冀、晋四省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正扎实有效推进。北京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编制了《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并已通过市政府审议;天津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编制了《天津市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已提交市政府审批;《河北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正式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已通过省政府审议。同时,各地市、区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工作也在压茬推进。 

关于今后的工作,督导检查组强调,有关地方政府要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和6大工作任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尚未出台省级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省(市),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出台;要落实人员、机构、职责和经费,完善各项措施,确保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培训,推动各地市、区县尽快出台工作方案,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要加快建立跨行政区域的河湖协调机制,将中央直管河湖、河口纳入本地区河长制实施范围,确保河长制工作实现全覆盖。各督导检查组还对各省市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性意见。 

当前正值流域有关省(市)编制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组织体系的关键时期,海委将尽快按“一省一单”的方式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有关省(市),并将继续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流域有关省(市)按要求全面建立河长制。 

海委办公室、规计处、水政水资源处、人事处、建管处、农水处、科外处、防办、水保局、水文局有关负责人参加检查,京、津、冀、晋四省(市)有关政府及相关部门陪同检查。(建管处 魏广平 办公室 陈磊)

 
     
     
  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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