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滦局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设备采购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19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承德华文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94.9910万元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货。缆道主副索安装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
(4)交货地点:mobile365-818引滦工程管理局(河北省迁西县桃园)
(5)项目负责人:吴晓云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该单位是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近三年(2015~2017)具有完成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龙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88.2580万元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货。缆道主副索安装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
(4)交货地点:mobile365-818引滦工程管理局(河北省迁西县桃园)
(5)项目负责人:李树元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该单位是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近三年(2015~2017)具有完成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承德隆熙水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95.4530万元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货。缆道主副索安装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
(4)交货地点:mobile365-818引滦工程管理局(河北省迁西县桃园)
(5)项目负责人:赵新华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该单位是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近三年(2015~2017)具有完成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mobile365-818引滦工程管理局、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仝黎熙、张珍珍、杨然然
联系电话:15100557723、022-23266688转8160、8039
电子信箱:zzz12.15.22.5@163.com、15022085207@163.com
招标人:mobile365-818引滦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