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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加快推进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中期评估与蓄滞洪区布局调整工作
http://www.dlhjhb.com 时间:2017-11-01 10:06:52 来源:海河水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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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海委在天津召开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中期评估及蓄滞洪区布局调整工作会议,加快推进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中期评估与蓄滞洪区布局调整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针对两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海委副主任户作亮出席会议并讲话。

户作亮指出,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十九大,将水利列为九大基础设施网络之首,着力加强建设。防洪工程是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流域自然条件变化和长期投入不足,海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还不相协调。开展流域防洪规划中期评估及蓄滞洪区布局调整工作,总结防洪建设的经验与不足,优化蓄滞洪区空间布局,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高度,从保障流域防洪安全的现实角度出发,深刻理解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户作亮强调,防洪规划中期评估与蓄滞洪区布局调整两项工作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要将两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一要高度重视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夯实基础、提高效率。二要深入研究流域防洪形势,分析河势、洪水、经济社会变化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出海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三要科学制定调整方案,从全流域角度提出进一步完善防洪规划的意见建议和蓄滞洪区布局调整方案,并充分征询有关省市意见。四要充分利用相关工作成果,努力提高防洪规划中期评估与蓄滞洪区布局调整工作质量。

2008年国务院批复的《海河流域防洪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15年,远期为2025年)实施时间已过半,按照《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须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同时,《海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明确要求“随着海河流域防洪体系的不断完善,根据蓄滞洪区实际运用情况,对流域蓄滞洪区规模及布局适时研究调整”。为落实《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和《海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要求,2017年,水利部批复了《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防洪规划中期评估项目任务书》和《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布局调整方案项目任务书》,安排海委会同流域有关省市开展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中期评估与蓄滞洪区布局调整工作。

海委副总工,规计处、防办有关负责人,海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及有关县市水利部门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代表参加会议。(规计处 谭杰)

 
     
     
  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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