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有关部署,认真落实水利部等十部委贯彻落实湖长制视频会议精神,2月2日,海委在津召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会,总结前一阶段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研究部署2018年推进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海委副主任翟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巡视员、总工梁凤刚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翟学军充分肯定了海委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海委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对流域片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持续深入督导,有力推动了海河流域片河长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目前,流域片京津冀晋四省(直辖市)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四级河长已全部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全面建立,预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河长制工作在推动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直属河(库)联防联控等方面的成效初显。
翟学军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进绿色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各项工作。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流域特殊地理位置和复杂水情,把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位,全面发挥流域管理职能,扎实推进流域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二要按照水利部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做好工作重心的转移,切实将河长制工作重点从“建体系”“定河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三要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指导意见,牢牢把握河流和湖泊两者的关系,两手发力,共同提升河湖管理水平,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水利体系。
翟学军强调,按照中央部署,2018年湖长制全面实施,河长制全部建成,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委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治水兴水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和海委2018年工作会议要求,全力推进流域和直属河(库)落实河长制见成效。一要进一步落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切实抓实抓牢各项工作。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流域省际河长制工作联络、信息交流和综合协调,对照河长制、湖长制六项工作任务和流域机构四项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式管理。三要以入河湖排污口摸底调查与规范整治、河湖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和湖长制工作落实为重点,全面抓好流域片督导检查。四要加强流域重要水域、省际边界水体、重要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等监测评价,督导各地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摸底调查与规范整治行动。五要落实直属工程“一河(库)一策”问题排查,形成河(库)管理保护问题清单及工作目标清单,及时提交地方河长制办公室,确保任务分解落地。六要配合地方河长制办公室做好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七要研究探索直属水库水面网格化管理,切实落实水库水面属地责任人和工作责任。八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梁凤刚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部门单位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改变直属河(库)工程面貌、提升管理水平的一次重大机遇来扎实推进和落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传达了水利部关于湖长制贯彻落实意见及水利部等十部委贯彻落实湖长制视频会议精神,直属各管理局汇报了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海委推进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委直属各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建管处 魏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