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
努力实现漳卫南运河管理保护新跨越
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局长 张胜红
(2017年3月22日)
2017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制”,即由地方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管护责任落实到领导干部人头,对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以及水生态修复、监管执法方面,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2月联合印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河湖管理和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标志着“河长制”已经走上正轨,成为地方政府必须落实的一项常规制度。
漳卫南局管辖河道长度达814公里、堤防1536公里,所辖工程涵盖水库、河道、枢纽、水闸,涉及3省、10市、28县(市),属于典型跨省际河道,对其进行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推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流域水安全的迫切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找准新的定位和担当,切实加强基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刻认识河长制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工作总体要求
江河湖泊作为水资源的载体,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十分突出,对人类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至关重要。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我局管辖范围内的岳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省界缓冲区、南水北调东线输水保护区等,是备受关注的水污染敏感区域;流域水资源严重匮乏,人均水资源量仅240m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供需矛盾突出;地下水超采严重,流域内邯郸、邢台、衡水和沧州均列入全国地下水超采重点治理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催生了河长制这一新的河湖管理模式,也给流域管理提出了新挑战。
我局由海委授权在管辖范围内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责,更要高度重视河长制这种新型河湖管理模式,积极转变观念,对自身的新定位、新职能做好前期准备;要树立大局意识,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跟着国家的安排部署往前走;要树立服务意识,做好各项准备,积极参与到管辖范围内各级河长制推行进程中。
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强化生态文明理念,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切实解决漳卫南运河水环境修复和保护、工程管理、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我局管理能力和水平再上新台阶。要牢牢把握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密切联系上下游、左右岸地方政府,加强涉水事务的公共管理,实现水行政管理能力的协调统一;要加强监测和通报,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更大力度保护水资源,更大力度修复水生态,切实保障漳卫南运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为推进漳卫南运河绿色生态走廊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提高河道管理水平,构建河系管护长效机制
实行河长制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确保漳卫南运河可持续发展和利用。
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守三条红线,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对岳城水库水源地监督管理与保护。深入实施漳卫南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项目和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全面提升漳卫南运河水资源配置、调度、监控及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一纵七横”水资源立体调配体系,加大河系水资源调配和取水许可监管力度,全面推进漳卫南运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的转变。
二是提升水域岸线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大工程安全保障力度。强化漳卫南运河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等,组织开展漳卫南运河岸线利用现状调查与评估。对水资源边界不清、管理责任不明的水域岸线,开展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水域岸线登记及利用管理、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对已完成划界确权工作的水域岸线,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狠抓违章建筑、河道设障、堆放垃圾和环境整治工作,保障防洪安全。
三是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水污染防治。以河长制为重要平台,推进入河排污口合理布局和规范管理,综合考虑水功能区的水质现状、限排总量控制指标、保护目标等因素,合理规划入河排污口空间布局。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及监督管理档案,从严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对排污口整治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是营造治水实干氛围,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探索河道污染水体治理有效途径,加强漳卫南运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障岳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以水量保障、水质安全、突发性水源地污染事故预防预警为重点,采取面源污染控制、隔离防护工程、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等水源地保护工程措施,制定相关管理对策和制度,确保饮水安全。
五是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水生态修复。大力推动漳卫南运河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洪水资源利用,推进河系生态修复和保护。全面推进河口治理规划,切实加强河口管理,继续推进卫河、漳河、漳卫新河河口治理工程。建立年度河湖健康评估通报制度,开展岳城水库、漳河等水生态监测和河流健康评估工作,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岳城水库对调节河道水量、生态的重要作用。改善堤防生态环境,深化漳卫南运河绿色生态走廊建设,为河道水生态修复、安全供水提供基础保障。
六是推进依法管水治水,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排污口设置、河道采砂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等制度,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积极探索河系执法和地方执法的有机结合,推动建立河道警长制,大力开展对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侵占、非法设置浮桥、船坞码头、非法倾倒垃圾等水事案件的查办力度,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对省际间边界水事矛盾和纠纷进行调处,保障漳卫南运河水安全。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普法活动,提高沿河群众法律意识。
三、充分发挥河长制关键作用,提升流域综合管理水平
河长制管理体系的全面推行,为加强河湖保护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水利部、环保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提出,流域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作用,积极指导重要河湖、跨省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我局作为海委下属的河道管理单位,在履行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当好“四个员”:
一是要发挥协调作用,当好“联络员”。充分发挥省界河道管理单位中间人、联系人的作用,做好与沿河各省、市间协调工作,牵头建立漳卫南运河河长联动平台,建立上下游、左右岸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漳卫南运河联防联治制度等长效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涉及省际之间、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河湖管理保护重大事宜,协调河长制背景下不同区域对水资源发展管理的不同需求。在原有基础上完善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工作沟通机制、协商机制,确保内部机制畅通。
二是要发挥指导职能,当好“参谋员”。充分发挥我局直管河道优势,为河南、河北、山东三省市明确河湖分级名录提供参考意见,积极参加相应级别的河长制办公室,形成工作合力。为各级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做好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等六大工作任务出谋划策,从流域的角度通盘考虑治水工作,根据治水规律治理和开发流域内的河流、河口,提高治水效率和成效。
三是要发挥监督职能,当好“监督员”。对局辖范围内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对岳城水库水源地监督管理与保护,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综合管理的原则,注重水量、水质、水生态的整体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与通报,参与水功能区划的编制,督促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开展标志牌、标准水文断面、缓冲堰板等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河北、河南、山东三省市有关漳卫南运河河长制实施情况的督导与考核。
四是要发挥监测作用,当好“裁判员”。充分发挥我局在河系水文监测中人才、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实现水文、水资源信息共享,做到水功能区断面和入河排污口公平监测、及时通报,为沿河各省市河长制相关考核提供参考。在建站条件较好且有迫切建站需求的行政区域边界、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湖排污口有计划地建设自动监测站,加快建成人工与自动相结合、满足河湖管理保护需要的水资源保护监测体系,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做出贡献。
治水管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河道直管单位,我局将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下,顺势而为,借助“东风”,找准定位,依据“八字方针”,发挥应有职能,积极争做参与者,充分发挥在河长制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全面落实河长制为新起点,以维护河湖生态健康为目标,以保障河系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统筹河流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严格河湖岸线及水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河流管理监督考核,加大河系治理与保护力度,促进河系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漳卫南运河管理保护新跨越。我们将坚决打好治水攻坚战,让漳卫南运河更洁净、更健康,更好地发挥效益,为建设漳卫南运河绿色生态走廊发挥支撑保障作用,为海河流域乃至全国的水环境治理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