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河长制”
努力开创潘、大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新局面
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田清聚
2017年3月
2017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五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废水”。我国纪念今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这一宣传主题的提出,进一步凸显了党和国家在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提高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要加大环境督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要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以下简称潘、大水库)为津冀区域内的重要水源地,多年来向津唐地区提供了大量优质良好水资源,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水资源保障。但是,近年来由于潘、大水库上游区域工业污染物、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化肥农药,以及潘、大水库库区网箱养鱼无序发展等原因,使得水库水质受到了严重污染,水质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地表Ⅱ类水逐渐变成了现在的劣Ⅴ类水质,水体呈现富营养化趋势。为了遏制水质恶化状况,不断提高水库水质,作为负责潘、大水库管理与运行的单位——海委引滦局(以下简称引滦局)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了系列保护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潘、大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法律体系建设,相继开展了《潘家口、大黑汀水库管理办法》《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等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制定了潘、大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规划,完成了《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划》《海委直管水库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等;三是不断加快水质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密切关注潘、大水库水资源状况,先后建成了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开展了重点水功能区、重点省界断面、重点河流的监测;四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高水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实施了《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制度》《潘家口水库保证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引滦局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五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研究,强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按照“综合整治、科学管理”的基本原则,完成了《海河流域重点水源地富营养化防治对策研究》《柳河水质变化趋势研究》《潘家口、大黑汀水库网箱养鱼对水源地影响研究》《北方水库蓝藻暴发阈值研究》等科研项目,并在潘家口水库建成了水利部公益项目——潘家口水库野外试验基地等。与此同时,河北省地方人民政府,也迈出并加快了治理潘、大水库水质污染的步伐,为解决水质污染问题做出了积极的努力。2016年10月末,河北省唐山市、承德市相继开展了潘、大水库库区养鱼网箱清理工作,至今大黑汀水库养鱼网箱的清理工作已近尾声,潘家口水库库区养鱼网箱清理也达70%以上。
众所周知,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的纲领性文件,也为我局今后如何开展潘、大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法律依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引滦局将以认真学习贯彻好《意见》为契机,重点在潘、大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方面做好下述工作:
一、继续吁请并推进《潘家口、大黑汀水库库区管理办法》立法工作
在全面贯彻落实《水法》《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水法规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潘家口、大黑汀水库库区管理办法》立法工作,逐步构建库区管理与保护的法规体系。通过立法执法,加强潘、大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力度,依法查处非法围库造地、违法违规设置入库排污口,以及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工程项目,擅自在库区周边采矿等水事违法行为,保护区内设置商业、饮食、服务业网点等的行为。用法律手段约束潘、大水库库区及保护区内的水事行为,保护好水源地,保护好水资源。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潘、大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制度和措施,促使潘、大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二、继续推进潘、大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
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等为契机,借助地方人民政府全面清理潘、大水库库区养鱼网箱工作之际,充分结合引滦局近期工作重点,尽快制定潘、大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潘、大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一是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库区周边群众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二是加大水质监测力度和监测频次,严格按照“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及时跟踪库区水质变化趋势,配合上级机关、地方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保护好潘、大水库水资源。三是积极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重点配合好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库区周边小企业、小厂矿的治理;督促沿岸村寨及时清理水库岸边的生活垃圾及废弃物,并组织清理库区水面漂浮物。四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取水许可管理,逐步实现水资源的动态管理、精细管理、定量管理和科学管理,确保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
三、继续推进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水利部早在2007年就将潘家口、大黑汀水库列入“全国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名录(第一批)”。为了更好地保护潘、大水库水资源,引滦局近年来先后开展了潘大水库水质管理规划、潘大水库水资源保护规划、潘大水源地保护规划以及潘大水库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等编制工作,而且《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中的“潘大水库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也已启动建设。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潘、大水库水源地至今尚未划定保护区,给水源地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如今,《意见》中明确规定:“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这一文件又为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提供了政策依据。基于此,引滦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部委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支持,推进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推动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全力以赴保障供水安全。
四、积极探索建立潘、大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新模式
继续积极协调地方人民政府,探索建立潘、大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新模式。潘、大水库库区跨承德、唐山两市四县,涉及人口(后靠移民)多,如何解决好沿库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质污染的矛盾,是沿库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引滦局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目前,潘、大水库库区大力开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这不仅是地方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遏制水库水质污染的具体措施之一。引滦局也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沟通协调新机制,在现有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通过信息整合共享、资源开发利用等手段,把沿库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与水库水资源保护规划相结合,进而实现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区域经济发展等互利共赢的新局面。
总之,引滦局将以认真学习贯彻“河长制”为契机,继续扎实工作、求真务实,继续坚持不懈、与时俱进,切实将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潘、大水库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